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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错换人生”电影不能说拍就拍,当事人都是原创,版权要获得授权

时间:2021-05-27 06:45:05 来源:互联网

文/春城花草香

“错换人生”即将走上银幕

“错换人生28年”这起现实案件轰轰烈烈地上演了1年多,现在热度依然不减。

娱乐圈的人很敏锐地从这件事情上嗅到了商机,说干就干。据相关报道,导演过《大话西游》刘镇伟导演准备执导这部电影,名字就叫《错换人生28年》。

报道称,启动仪式已在呼和浩特市举行,计划7月份建组,8月份开机,在内蒙古境内完成主要取景。

近日,有人在郭威北海舅舅的抖音里提及此事时,北海舅舅明确表示,拍电影的事情他不清楚,也没有任何人联系过他,跟他确认过这事。

那么,许敏哥哥的这番话暗示了什么?很明显就是授权问题,这可是一个大事。

接下来,我们就谈谈拍这部电影的合法性以及现在该不该拍这2个问题?

如果以现实为“蓝本”,改编成剧本需要当事人“授权”

显然,咱们的刘镇伟导演没有得到当事人的授权,至少许敏夫妇,郭威还有北海舅舅都不知道。

当事人没有授权,即便是改编也存在侵权行为。咱们看到有些电影都会打上根据某某的哪部小说改编而成,那不但要征求原作者同意,还是要是要给使用费的。

现在“错换人生28年”也没有相应的文学作品产生,如果拍成电影,只能根据现实模型改编,那么电影里的人物都成了“原型”。

如果不只征得当事人意见,私自开拍,涉嫌侵权,剧中换人物的名字都没有用。

因此,建议刘镇伟导演咨询律师,做到合规拍摄,该确权确权,该支付费用就支付费用。

这件事本来就给当事人造成无法弥补的痛苦,如果当事人不想再回味,不给授权,就不能拍。

除了“授权”,事件还没有结束,适合拍电影吗?

我觉得现在真相正在查找中,支撑这个事件最核心的问题都没解决,无法给当事人定调子,比如杜新枝和郭希宽怎么定位都是个问题。因此,不适合现在拍。

电影和纪录片不一样,纪录片可以没有结局,真实报道就好了 ,作为影视作品一定给观众一个交代,也需要给观众传达一种价值观

现实事件中最关键的地方还没水落石出,比如到底是“错换”还是“偷换”,这对人物定位影响很大的。

如果导演自行编一个结局,势必会伤害到当事人,大家都知道里面的对应人物是谁,到时涉嫌诽谤都有可能。

也许刘镇伟恰恰是看中了这个”悬念”,当做影片的卖点,吊吊大家都胃口,让这个结局成为谈论热点进而带来票房收入。如果一切真相大白了,可能大家也不想看电影了。

不管怎样,这事还是有法律风险存在,希望他们三思而后行。

我觉得如果电影构思好,等事情有结果再来拍也不迟,人们可以看看电影版的有啥不一样。

最后

电影更多是娱乐性质,而现实当中的这次“错换事件”给当事人带来很多痛苦和无助,甚至还有生命的逝去,这是一个非常“沉重”的主题。

如果拍成电影,实际上对导演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,太写实没意思,大家都知道了;太偏离觉得瞎扯;现在悬疑条件具备,但是不好给人物定调子,那么看点到底是什么呢?

这需要剧组好好考虑。

我是春城花草香,听风赏雨,采菊南山,希望送你一段轻松有趣的时光

标签: 人生 电影 不能 当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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